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
损毁或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4、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注: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办/换证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2)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除外)。
注:换证须提交旧的往来台湾通行证;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现场办理流程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及制作加注、签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证件。
新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476号
咨询电话:0373-50307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30-18:00 夏季:15:00-18:30)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对再次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理的,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本;签注(1次20元/件,多次100元/件);加注2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