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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简称:“新科学院” 所在地:新乡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

独立学院
  •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8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老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新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9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第十五条  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9000元/生·年(文理兼收专业按文科专业收费),理工类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第六章  奖助措施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第七章  证书发放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招生电话:0373-3040500监督电话:0373-3693176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老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新校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0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第十五条  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提前批艺术类录取,艺术专业在本科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12000元/生·年(文理兼收专业按文科专业收费),理工类专业1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第六章  奖助措施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第七章  证书发放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777号招生电话:0373-6330166、3040500(招生就业部)监督电话:0373-6330018(纪检监察室)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7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第十五条  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9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第六章  奖助措施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第七章  证书发放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招生电话:0373-3040500监督电话:0373-3693176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506(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招生就业部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8年招生计划执行,面向河南省招生。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http://xinke.hist.edu.cn)、学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xkzszx.hist.edu.cn)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第十五条  并列分处理办法: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提前批专升本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外语、专业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9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第六章  奖助措施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第七章  证书发放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招生电话:0373-3040500监督电话:0373-3693176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8年省内本科招生计划表专业名称科类录取批次学制计划人数学费标准(元/生·年)是否师范文科理科汉语国际教育文学本科二批四年65309000是汉语言文学文学本科二批四年120209000是新闻学文学本科二批四年15159000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本科二批四年40559000市场营销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30359000法学法学本科二批四年60359000商务英语文学本科二批四年45509000英语文学本科二批四年70709000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40509000物流管理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40559000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35209000酒店管理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30309000旅游管理管理学本科二批四年10209000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学本科二批四年65100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学本科二批四年13510000电子信息工程工学本科二批四年65100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本科二批四年13510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本科二批四年10010000通信工程工学本科二批四年6510000信息工程工学本科二批四年3010000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学本科二批四年6510000园林农学本科二批四年6010000生物技术理学本科二批四年5510000是生物工程工学本科二批四年3010000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提前批艺术B四年3012000环境设计艺术学提前批艺术B四年25512000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学提前批艺术B四年25512000   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8
学校代码:13506 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5000余人,现设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文、经、管、法、理、教育七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面积300多亩,现有14个实验室,图书40余万册。有一支139人专任教师组成的结构合理、层次较高、力量较强、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76人。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办学条件优越,专业设置合理,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理想的育人场所。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三、录取规则: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2、男女比例:无要求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其他:无5、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专业清 四、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9000 元/生 ? 年,理工类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五、毕业证的颁发: 根据国家政策,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招普通本科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毕业证书,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邮编:453003 电话:0373-3040500(传真·电话) 网址:http://xink.hist.edu.cn E-mail:xkzsjy@hist.edu.cn 联系人:梅宪宾 张晖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2008年4月15日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08
学校代码:13506 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在校生6000余人,设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文、经、管、法、理、教育七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面积300多亩,现有14个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1300万元,图书40余万册。有一支结构合理、层次较高、力量较强、业务精良专任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86人。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办学条件优越,专业设置合理,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理想的育人场所。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 三、录取规则: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2、男女比例:无要求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其他:无5、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专业清 四、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旅游管理)9000元/生· 年,理工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城市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艺术设计)12000元/生·年。五、毕业证的颁发: 根据国家政策,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招普通本科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毕业证书,学员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学士学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邮编:453003 电话:0373-3040677? 0373-3040500(传真)网址:http://xink.hist.edu.cn E-mail:xkzsjy@hist.edu.cn? 联系人:梅宪宾 张晖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2009年4月21日详情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04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学校代码:13506???? 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在校生6000余人,设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文、经、管、法、理、教育七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面积300多亩,现有14个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1300万元,图书40余万册。有一支结构合理、层次较高、力量较强、业务精良专任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89人。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办学条件优越,专业设置合理,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理想的育人场所。二、办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三、录取规则: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2、男女比例:无要求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其他:无5、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专业清四、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旅游管理)9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城市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12000元/生·年。五、毕业证的颁发:?????????????????????????????????????????????????? 根据国家政策,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招普通本科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毕业证书,学院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学士学位。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邮编:453003??? 电话:0373-3040677(传真)?0373-3040500网址:http://xink.hist.edu.cn:xkzsjy@hist.edu.cn??????? E-mail联系人:梅宪宾??? 张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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